长庆油田分公司2018年第二采气厂弹簧复位式气动执行机构一批采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第二采气厂弹簧复位式气动执行机构一批采购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委托,现对2018年第二采气厂弹簧复位式气动执行机构一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是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18年第二采气厂弹簧复位式气动执行机构一批采购招标”;项目内所含5项物资为第38大类;项目所含物资主要用于数字化信息中心的无人值守站项目;技术标准、质量、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附件;价格参考询价,预计采购金额45万元。
2.2 技术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2.3 交货地点: 详见附件。
2.4 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30天交货。
2.5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承诺能严格按照需求计划所要求的规格型号组织供货,能够满足使用需求;并承诺保证供货质量。
3.3 近一年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投标人必须提供2017年度的经审计财务报告(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内部财务报告)。
3.4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5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件应在有效期内且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构成影响履约能力的重大法律纠纷。
3.7 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具有38大类执行机构物资销售业绩。
3.8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5-2017)在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承诺书。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06 月 21 日至2018 年 06 月 27 日,每日上午 08 时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至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3号窗口)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___400__元,售后不退,只接受刷卡,不受理现金业务。
4.3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07 月17 日09 时 00分(之前);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方式为现场送达。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为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且在开标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帐户。
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03268089610
行 号:104791003500
5.5 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XA304-WZ484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公告中4.2条相同。
6. 开标
6.1 开标时间: 2018 年 07 月17 日09 时 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崇皇乡长庆产业园
联 系 人:张庆
电 话:029-86977240/86502178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联 系 人:李鹏程
电 话:029-68934561
电子邮件:lipc12_cq@petroch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