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下半年工业碳酸钠框架采购(公开招标)180525二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8年度下半年工业碳酸钠框架采购(公开招标)180525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物资名称:工业碳酸钠(纯碱 低盐精制碳酸钠 优等品 ≥99.49%)
规格及型号:详见《技术规格书》
数量:估算7500吨。以实际到货量进行结算。
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
包装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货要求:根据买方需求计划分批到货,以买方电话或传真件通知为准。
2.2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买方需求计划分批到货,以买方电话或传真件通知为准。
2.4交货地点: 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化工库
2.5 价格调整:以大庆炼化公司纯碱公开招标中标价为基准价,同时同步关联隆众资讯相应五家制造商①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②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③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④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⑤连云港碱厂 重质纯碱挂牌价格。
合同履行期间每个月结算前,选取隆众资讯上月25日至结算月24日期间每个工作日同一厂家出厂价格并取平均值,当出厂价格平均值涨跌幅度(价格变化率)超过10%时,启动价格调整机制(保留两位小数)。
(1)结算价格=(中标价格-260元)*(1+价格变化率)+260元
(2)价格变化率=[①变化率+②变化率+③变化率+④变化率+⑤变化率]/5*100%;(如个别厂家检修停产无数据,取剩余厂家平均值)
(3)变化率=(结算当期挂牌平均价-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挂牌平均价格)/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挂牌平均价格。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贸易商(注册资金要求制造商5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和贸易商200万元及以上);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网站信息核实),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贸易商、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
3.6 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来源承诺书》。
3.7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贸易商、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两个以上贸易商、代理商同时投标,则否决代理该制造商的全部投标。
3.8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有效业绩范围:标的物销售业绩(代理商、贸易商可提供授权制造商的业绩)。
有效业绩合同时间:2013年1月1日~2018年5月1日
业绩数量下限:1份
业绩证明文件形式: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可隐去单价、数量)
3.9对于大庆炼化公司聚丙烯酰胺装置未使用过的制造商的投标物资,投标人需提供样品一份,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数量:1kg。
(2)投标人需到招标管理中心领取样瓶,样品自行灌装,并于2018年6月14日11:00前送至招标管理中心,不接受邮寄。领取样瓶和递交样品前,需提前与招标管理中心联系。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样品逾期拒收。
(3)随样品附密封完好的信封,信封封口处书写样品名称、样品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手机号码应完整、清晰,以便样品存在问题时联系;信封内应有样品名称、潜在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
(4)试验评价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5)2018年度下半年工业碳酸钠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已递交样品并检验合格的供应商不需要再次提供样品,大庆炼化公司质量检验与环保监测中心2018年5月21日出具的检验结论本次有效。
(6)联系人:田兴旺,联系电话:0459-5616317。
3.10 在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公布的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被集团公司物资装备部取消、终止或中止准入资格的、在大庆炼化公司三商不良记录信息公示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6-04 13:00:00至 2018-06-11 15:30:00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注册、网上报名、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至少延时2个工作日)和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招标文件获取后,需每天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该项目相关信息。
4.7 首次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必须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U-key后,方可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8 首次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的中石油网内供应商,可在报名并购买文件后办理U-key(招标文件异议、投标文件递交需要使用U-Key,请尽快办理、妥善保管)。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大庆炼化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U-key办理流程(在办理U-Key前,请先与昆仑银行联系确认办理流程及资料是否有所变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后果自负)。
4.9 为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可用,初次成功办理U-Key的投标人,当日需向保证金账户进行小额转账(转账成功后会进入投标人系统钱包)。
4.10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4.11 电子招标常见问题解答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大庆炼化电子招标常见问题解答。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8-06-26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5.2投标人须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客户端,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至少三日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
5.3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 50万元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炼化公司招标管理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 2018-06-26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地点(现场): 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305会议室。
开标地点(网上):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八、中标
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须以电汇形式向 大庆炼化公司物资采购部交纳 12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
九、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 户 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平台运维运营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招标管理中心
项目联系人: 王小庆 邮政编码:163411
电 话: 0459-5615516
电子邮件: wangxq-dl@petrochina.com.cn
系统联系人:吕鸣
电话:0459-5615713
电子邮件:lvming-dl@petrochina.com.cn
(跟项目有关的问题请咨询项目联系人,跟系统有关的问题请咨询系统联系人)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3-6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